第294章 金毛值得押注
江承宇从宴会出来之后,左思右想直接打了个电话,直奔林枫家里去。
「林生,我听说洪兴要改组,不如把法律业务交给我们律师楼吧。」
江承宇开门见山,提出了要求。
林枫掏出雪茄,后者忙主动站起来接过雪茄盒,掏出两支,修剪好了,把一支敬给林枫,另一支自己叼嘴里。
那雪茄盒,顺手就装进了自己的口袋里。
林枫目瞪口呆地看着这一幕:
「你这动作很溜嘛!」
江承宇嘻嘻笑道:
「一百美刀一支的雪茄,我可不舍得买。」
「还是抽林生的香。」
说完,他就吐了一口烟雾。
「真的很香,好东西啊!」
林枫笑骂道:
「好列也是香江最大的律师行的老板,真没有出息。」
江承宇正色道:
「要是没有林生,我恐怕还和余再春两人一起跑案子呢。」
「我们俩常说,遇见林生是我们一辈子的幸运。」
林枫撇撇嘴:
「可算了吧,大老爷们,不要这麽肉麻。」
「不过,你的消息蛮灵通吗,竟然知道洪兴要改组的消息。」
江承宇半点不隐瞒:
「我在酒店遇见富哥了,帮忙给律师行收了个人,富哥才告诉我这个消息的林枫心中一动,八卦火焰熊熊燃烧:
「你们两人都是我的得力部下,平时关系更是数落。」
「小富还主动跟你提条件?」
「不正常啊!」
江承宇嘿嘿笑道:
「我也觉得不正常。」
「还是建军哥一句话点醒了我。」
林枫更有兴趣了:
「什麽话?说说!」
江承宇脸上露出了男人都懂的笑容:
「军哥说富哥可能恋爱了。」
林枫精神一振:
「那个古板的家伙恋爱了?」
「真的假的?」
江承宇用力点头:
「真的。」
林枫微微皱眉:
「不应该啊,他整天跟在我身边,也没有见跟哪个女孩子眉目传情,会不会是看错了?」
江承宇赶紧道:
「不会不会,我看过那个女孩。」
「高挑个儿,身材很是犀利,特别是颜值,清纯得跟天使差不多。」
「尤其少见的是一头短发。」
「这个样子的,你说她是做律师的,还不如说她是做模特的。」
「太正了!」
林枫神情变得古怪了:
「那靓女是不是姓岳?」
江承宇使劲地点头:
「对对对!」
「这姑娘哪里都好,就是出身不太好。』
「不过,英雄都不问出处,靓女更不用问了。」
「我觉得这两人挺登对的。」
「就是可惜,靓女的爸爸好像卷入了一场大麻烦。」
「酒店人多,我不方便问。」
「林生你知道不?」
林枫呵呵笑道:
「香江我不知道的消息少。」
江承宇眉毛一挑:
「那,富哥跟这姑娘能不能成?」
林枫笑骂道:
「我又不是月老,哪里能管得住这个?」
「不过,以我看,八成能成。」
江承宇吓了一跳:
「概率这麽高吗?」
林枫耸耸肩:
「小富行的是救人命的大事情,又救了她的命,以身相许不就是顺理成章的事情吗?」
江承宇惊呆了:
「我瞧着淇淇小姐很乾净啊,怎麽会招惹上杀身之祸?」
林枫摇摇头:
「灾祸不是淇淇招惹来的,是他的古惑仔老爸招惹来的。」
江承宇一:
「岳鲁吗?」
「他倒是个妙人。」
林枫奇道:
「你和岳鲁相见也就是今天晚上吧?你怎麽做出判断的?」
江承宇把事情说了一遍。
林枫恍然大悟:
「难怪了。」
「混社团的,一般都不希望自己的孩子再走上自己的老路。」
「就比如新记的初代龙头。」
「他就把自己的孩子培养成了各行各业的精英,甚至直接把社团的力量交给老许管理。」
「不过,能够在大庭广众下,特别是今天晚上的场合,承认自己小混混的身份,也不是一般的人物。」
「大概是他觉得自己要死了,不想给自己的女儿留下什麽污点。」
「也算个男人。」
江承宇更不解了:
「事情很麻烦吗?」
林枫忽然问道:
「小富有没有跟你打听叶坚的事情?」
江承宇惊道:
「打听了。」
「那个叶坚管理者冈本一家财团的基金,不过,那个基金不正常,好像是黑道基金。」
社团不一定是黑道,黑道也不一定是社团。
然而大部分社团都替黑道背了锅。
林枫淡淡道:
「今天早上,冢本堂被发现死在自家的酒店。」
「他是被人杀死的。」
「凶手隔着防弹玻璃干掉他的。」
「叶坚管理的复仇基金于是就启动了。」
「全世界排名前列的杀手都会汇聚于香江,为了得到这一亿美刀的报酬而拼命。」
江承宇还是不理解:
「那关岳鲁什麽事情?」
林枫耸耸肩:
「小富和建军是奉了我的命令去调查这件事情的。」
「洪兴集团要改组,我们要渐渐地洗白,这个时候不允许香江乱。」
「这个基金碍事呀!」
「所以呢,我们就得阻止他们。」
「早日解决这件事情,早日能让江湖重归平静。」
江承宇顿时大有同感:
「这两天江湖跟疯了一样,同一时间,竟然有三家十大社团一起办丧事。」
「我活这麽大,可从来没有看过如此混乱的景象。」
「但——跟岳鲁又有什麽关系啊?」
林枫叹了口气:
「你还不明白吗,李富和王建军能够找到岳鲁,就说明他有很大的嫌疑。」
江承宇吃了一惊:
「不可能吧?」
「就岳鲁的身子骨,能够隔着防弹玻璃杀掉冈本财阀?」
林枫笑道:
「人不可貌相。」
江承宇皱眉道:
「还真是这家伙做的?」
林枫矢口否认:
「不是!」
「要不然小富和建军也不会让岳鲁到处跑了,更不会跟着他一起去见淇淇。
「只不过,从明面上的证据来说,岳鲁的嫌疑最大。」
「他脱不了身的。」
江承宇这才松了口气:
「那我明天就把淇淇给藏起来。』
「等到事情了结之后,再让她正常工作就行。」
林枫异道:
「把淇淇藏起来?」
江承宇解释道:
「是富哥要求我做的,他让我从明天开始不要安排淇淇去做些外出的工作,
就一直待在律师楼里面就是了。」
林枫笑道:
「那你就好好地给淇淇安排一位大律师带带她,可别是余再春那个色胚。」
江承宇马上道:
「绝对不会是余再春。」
「这家伙就是个浪子,谁都能招惹。」
林枫拍拍手:
「小富可是我们的好兄弟,他的幸福我们要帮忙。」
江承宇嘿嘿笑道:
「正好给我机会,好好地拍拍小富的马屁。」
林枫眉毛一挑,
「那你确实应该好好拍拍他的马屁,毕竟他是我的头号助手。」
江承宇厚着脸皮道:
「其实我更想拍枫哥的马屁,不过,我可平常见不到您,所以只能退而求其次了。」
两人对视一眼,哈哈大笑。
然而这话很是应景。
江承宇固然也算是林枫的亲信,可他的重要性是绝对及不上李富的,就比如岳鲁的事情。
林枫不会告诉江承宇这里面的实情,当然,江承宇也不需要知道。
江承宇的律师楼做的是后勤工作,完全不像李富,那是经常要上一线去搏命的。
两人都清楚这一点。
林枫拍手笑道:
「回头一定让小富把淇淇领过来看看。」
「他是老家来的,我这个老板就算是他的家长。」
「丑媳妇总得见公婆麽。」
江承宇问道:
「林生,洪兴改组到底是怎麽一个改法?」
林枫解释道:
「我们要成立真正的公司。」
江承宇精神大振,这可是一件大活儿。
「具体来说,要把那些暴力的传统行当剥离。」